如何正确看待华夏战鲁能两争议判罚 两判例具体介绍
本周六下午,河北华夏幸福队2018赛季第一个主场比赛,迎战来访的山东鲁能队。前两轮赛后,华夏幸福队取得一平一胜而鲁能队获两轮全胜战绩,本场比赛的重要性和关注度不言而喻,因此中国足协裁委会派出了亚足联精英裁判傅明来执法本场焦点比赛。最终,主场坐镇的河北华夏幸福队1:2负于山东鲁能队。
本场比赛,裁判员傅明精神面貌不错,跑动也很积极,但在个别关键球的判罚和处理上还需要总结和提高。
下面,我们来看看本场比赛的两个判例:
1 55分钟
华夏幸福队前场左路罚出战术角球到罚球区前沿,进攻队员将球挫传到球门区附近,跟上的华夏幸福队22号胸部停球,身后的鲁能队22号队员将华夏队22号拉维奇撞倒。
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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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裁判员哨响,跑到犯规发生地点,用左手拍打自己的右手手臂,示意华夏队22号拉维奇手球犯规。
这个球到底是谁犯规?首先需要明确:球确实碰到了拉维奇的手,但是,是先有的鲁能队22号队员在后面的冲撞拉维奇犯规,才导致攻方手触碰球。守方撞人犯规在前,攻方手触球在后。裁判界俗称的:第一犯规判不出来,判了第二犯规。这个球,应该是一个清晰的罚球点球,而临场裁判员的判罚是一个明显的“反判”。
什么原因造成的呢?通过比赛画面可以看到,当时裁判员的位置和角度都不错,不存在视线被挡或位置与队员重叠等问题。这个球,裁判员可能是识别动作不清造成的。当出现这种双方队员一前一后试图争抢球时,裁判员的注意力应当注意身后队员的推、撞等动作。